(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财政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提出,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