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东注意!水电费别乱加,官方再发通知!_当前热文

“五块钱一吨水、一块二一度电”


(资料图片)

相信住过城中村的小伙伴

对这个水电收费标准都不陌生

秋冬倒还好

一到夏天热得不行

空调稍微开一开

月底电费好几百

7月4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官网发布《关于持续清理规范居民用水用电价格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维护水电价格秩序。《通知》指出,居民房屋用于出租的,出租人应严格按照政府定价向租户收取用水电费用。出租人向租户收取用水电费用,应提供相关收据或者发票,收据或者发票上应当载明使用数量和价格。

《通知》明确,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水电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及相关价格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费。

规范出租房屋水电费结算行为。居民房屋用于出租的,出租人应严格按照政府定价向租户收取用水电费用,相关共用设施用水用电及损耗通过物业费、租金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在用水用电单价中加价销售给租户,提高用户水电价标准,扰乱价格秩序。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对用水用电环节不合规收费行为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

房东见招拆招:

变相收取损耗费、

恢复正常价就得涨房租

今年5月《广州市供用电条例》正式施行,当中提到,电费必须严格按政府公布的目录销售电价收取,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标准,同时要求有关电费收费主体于6月3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回顾:)

“自查自纠”后,高价电费降了吗?

7月2日,广州番禺街坊反映,房东虽然将电费由1.5元/度调整到0.88元/度,但却变相增加了一项“损耗费”,导致整体收费的价格跟原先根本没区别。

这名街坊告诉记者,“这之前没收过的,上个月没有损耗费,上个月他直接是一块五的电费,这个月规定不准收一块五,所以他就变相加到损耗费上面去了。有进行微信沟通过,但都拒绝沟通,不解释,就是说如果不同意可以搬走。”

据新快报,6月底记者通过网络平台查找到位于靠近地铁万胜围站村落的一个房源。该房源列明水费要收6元/吨,电费1.5元/度。记者提出水电费价格可不可以再商量时,房源发布者回复:“或者我房租直接涨400多,再按民水民电算吧。”

而另一批房东则用另外一种形式维护高价水电费。“我拿着政策文件给房东看后,房东也见招拆招:最新发的水电收费明细中标明电费0.7元/度、维护费0.8元/度,合计仍是1.5元/度!”在棠东租住的小花哭笑不得道。

租住在白云区同和街道的曾先生早就见怪不怪。“去年11月,房东在群里发消息:从本月起电费改为两部分收取,电费0.89元一度,公摊费0.6元一度,合计1.49元一度。”曾先生说,当时许多租户表达了不满,已经交了物业管理费,为什么还要再收费?房东回复了一个抠鼻表情:“换个说法——电损。”曾先生无奈道:“没办法,胳膊拧不过大腿,和房东吵是没用的。之后,我们每月就这么收了。”

▲城中村水电费单据。

律师说法:

水电费能不能降 看合同有没有写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武杰律师指出,如果在合同明确约定了收费标准,即水5元/吨,电1.5元/度。即使后来租客认为不合理,起诉要求返还,法院也不会支持。

如果没有明确约定,租客可以去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调查核实处理。“只是在城中村房屋租赁市场,如果租客投诉了水电费违规收费,那有可能房东就不会租给这个租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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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信息时报、@大湾区视频、新快报

编辑 |晓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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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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